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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系統與反民主、反自由、反人權、反法治、反公義的關係

來自 | 7 月 20, 2010 | 今日頭條, 教育研究 | 2 留言

我相信寫這一篇文章,一定會激起教育界的憤慨。但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,筆者不得不指出,香港青少年缺乏批判性和自省技巧,和我們的學校運作不無關係。

一般來說,單元主義、民族主義是民主、自由、人權、公義的大敵。中國古代的獨尊儒術和歐洲的獨尊耶教,都對人類造成莫大的創傷,故此筆者支持多元主義,但是這個多元主義卻不能和民主、自由、人權、法治和公義互相衝突。可惜的是,學校推行單元主義,卻是不遺餘力。

最明顯的例子,就是髮禁和服禁(必須穿校服),它們見證了一種文化霸權,一種宰制關係。其實,學生的髮型服飾其實與道德沒有甚麼關係;既不是殺人放火,又不是姦淫擄掠,為甚麼幾乎全部學校將髮禁和服禁視為最重要的管制?我不是說笑,我的學校伍若瑜就有一半篇幅的校規規管髮禁和服禁,至於其他學生的操行,好像也不是學校所注重的。而且,學校聲稱注重學生的守法精神,為甚麼不在校規裡寫明「遵守香港法律」?是不是學生觸犯法律比起觸犯髮禁服禁不重要?

在這裡,必須解釋筆者的道德觀。筆者的道德觀很簡單,就是要緊守民主、自由、人權、法治、公義等價值觀,以後配合一些社會約定俗成的觀念,但這些觀念卻不能違反民主、自由、人權、法治、公義。所以,髮禁和服禁一定要廢除,因為它嚴重侵犯了學生的人身自由,違背自由主義和多元主義。

這裡需要解釋一下為甚麼髮禁和服禁仍然陰魂不散。在專制社會,髮禁和服禁是一種在外表箝制學生思想的表現,培育學生作為愚民和順民的最佳工具。故此專制國家的學校實行髮禁和服禁,無可厚非,但不能解釋的是,尊重個人自由的民主社會,也會搞起髮禁和服禁來?

筆者認為有以下解釋:文化霸權主義。甚麼是文化霸權主義?文化霸權就是指當一種文化成為社會主流,或者被社會權力核心所接受,它就會出現排他性,將其他文化模式妖魔化,以便自身的文化能夠長久成為主流。文化霸權看似不常見,其實它有極多歷史例子。例如當崇洋風氣盛行的時候,用刀叉就代表高尚,用筷子就代表土包、低劣。古時候,女人要纏足,纏足的女性就是淑女,不纏足的女性就是粗野。或者在歐洲中世紀時代,信仰上帝就代表正確,信仰其他神就是罪該萬死……例子不勝枚舉。

學校的髮禁和服禁,正正就是一種文化霸權。當社會主流認為男生頭髮不過長,女生頭髮不過短是「正確」的時候,社會就會排斥非主流的髮型,並將其視為「不道德」,用各種方法懲治不服從「正確」髮型的社會成員。

批評髮禁和服禁的論據,可以用魯迅一句來作結:「人猿同源,但我不懂,何以從前的古猿子,竟沒有一匹想站起來學說人話呢?還是雖然有了幾匹,卻終被猴子社會攻擊他標奇立異,都咬死了;所以終於不能進化呢?」(轉自熱風.隨感錄四十一)違反髮禁和服禁校規的學生,正正是魯迅筆下那群「說人話」的猴子,但是,最後他們被訓導老師和社會輿論咬死了。反抗往往是自由或進步的開端。

支持髮禁和服禁的千秋謬誤,容後再論,只想說一句讓彭秋雁和彭小嫻等保守派論點崩潰的說話,芬蘭的學校無髮禁,無服禁,為甚麼他們的學生成績和操行比香港還要好好多?保守派斷言自由主義一定會導致學生放縱,品行和成績低落,有何根據?

而且,學校花費大量時間管制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(例如髮禁和服禁),反而在管制真正關係學生品德卻力有不逮(例如欺凌問題),學校完全沒有關顧學生的民主品德、自由品德、人權品德、法治品德、公義品德的發展,結果令到他們出到社會後,對社會缺乏批判力,變成了順民,難怪很多人都投票支持民建聯等保皇黨,讓香港盡早被赤化。

學校除了推行髮禁和服禁等象徵單元主義的措施,扼殺學生創意之外,另一個問題,就是違反法治精神。先不論學校立校規時如何黑箱作業,執法時候亦十分模棱兩可,全部都是由校方釋法。例如伍若瑜學校根本沒有規定不准學生早會上用紙扇解熱,但是彭秋雁因為不順眼,就罰了筆者。更可笑的是,彭秋雁的論據全部都有邏輯謬誤,為支持而支持,可信性連一個小學生也不如,但是因為牠有權,就罰了本人。

另外一點是,學校完全沒有上訴機制,讓受罰的學生伸冤。古代中國尚且可以到京城告御狀,但是學校連古中國都不如。而且師師相衛,你上訴也沒有辨法。或者有人會反駁現在家長經常干預校政,偏坦壞學生,但是我們不能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,完全不給學生有抗辯機會,這是另一個病態情況,上訴機制是文明制度的其中一種。

學校除了算不上法治(rule of law),連依法辨事(rule by law)也談不上。如果是法治,那麼建基於民主和自由的法治精神,根本容不下髮禁和服禁。如果是依法辨事,彭秋雁這條法西斯走狗就不應懲罰筆者,因為校規沒有規定我不能撥扇。所以,學校的訓導系統,頂多是一個四不象。彭小嫻說要讓學生知道守法的重要,但是學校卻違反法治精神,可能彭小嫻此言是指要為她的中共主子培養順民吧。

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,學校只罰不教的情況十分嚴重。訓導老師和風紀(在我校稱為領袖生)除了懲罰學生的時候,都是只說明他們犯了哪一條校規,就即行扣分。事後的輔導亦甚為輕率,除了數句威嚇的言論(彭秋雁和彭小嫻精於此道)和破碎的價值觀之外,就甚麼都沒有。這樣,要讓學生信服,實在是天方夜譚。如果讓學生知道校規的訂立原則,包含的道德觀,那麼可能比較容易讓學生信服,但筆者看不到有學校嘗試這樣做。筆者只好如此解釋,因為學校自己都知道自己的校規其實是荒謬絕倫,或者執行校規只是因為形式主義,完全沒有價值觀在內,所以校方不敢,亦不會解釋校規的制定原因。

也許教育界認為不讓學生知道校規和道德的關係也沒有關係,只要讓學生守校規就行—大錯特錯!這樣只會培養一批機械性的學生,對社會毫無好處。這不是我說,而是心理學大師皮亞傑(Jean Piaget)的主張。皮亞傑認為,判斷一個人是否道德,只看他表面的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是不足夠的,他將人分為自主(autonomy)和非自主(heteronomy)(本文採用史英的中譯)。非自主是指人沒有個人的道德判斷,他只會受社會和成人的言論左右,善等於服從;自主是指人有獨立的思考去判斷是非。皮亞傑認為,只有人在自主的情況下才算是有道德,非自主則反。而且,非自主是一個危險的地步,由於人沒有獨立思考,所以容易受到別人唆擺。故此,皮亞傑認為,教育應該將兒童由非自主導向自主。(按:皮亞傑亦反對體罰,彭小嫻不要用他來作擋箭牌)

可惜的是,我們學校的教育,無論是上課模式或者訓導系統,都達不上皮亞傑的要求!正如我在前述,學校的訓導制度根本是壓迫性,只罰不教,或者教得輕率的情況十分普遍。老師完全沒有將學生的道德導向自主,他們只是強迫學生遵守校規。所以大部分學生都是機械性守規矩,並不是有獨立思考去守法,這樣的情況是很危險的,他們容易受到別人左右,而不守法律。我們可以理解為甚麼這樣多學生會違反校規,除了受自由主義影響之外(先不論他們將自由主義與放縱畫上等號),亦和他們是非自主,容易受朋輩影響有關(心理學的「從眾行為」)。至於名校的紀律較「好」,是因為這些學生在家庭教育中已經被社教化了。

違反法治精神的特徵還有,執法不一,簡單來說,學校在學生比較奴化的時候,就會放鬆管制;在學生比較反叛的時候,就會收緊管制。放鬆管制的時候,學生如何「踩界」,都不會被抓;收緊管制的時候,學生稍為刺激訓導的神經,就會被罰—這樣除了訓練學生如何「走精面」之外,就學不了甚麼,包括法治精神。

另外,學校為了一己之私,甚麼原則都可以放棄,所以,學校有諸多荒謬絕倫的東西,一點也不奇怪。之前有一個極度轟動的新聞,董玉娣中學的女學生因為在四川大地震後發佈一些幸災樂禍的言論,就被校方記大過。這完全是反法治、反民主、反自由精神的極致—校規竟然比廿三條更不堪,連言論自由也要打壓。學生的言論有偏頗,為甚麼你們不好好教育她?而是要屈從於公憤而將其犧牲?是不是香港時光倒流,回到文化大革命的時代,盛行集體批鬥?

學校反民主方面,在於做一些反智的舉動,推翻學生會的合理決定,完全違反學生自治的精神。情況就好像中共經常干預香港內政般—雙方有異曲同工之妙—就是為了自己利益。網友小狼曾經在方潤日記分享一間中學的醜聞—校方不喜歡某個當選的學生會內閣,竟然無視民主程序,藉廢票多的理由下令重選,公然敗壞民主精神。

我就讀的伍若瑜亦有膠(潮語,解戇居)事,記得我在中五的時候,學生會都會例行搞畢業生班歌唱比賽。原本學生會打算讓班級自行選擇歌曲,但是校方卻否決學生會的計劃,只讓班級選擇指定歌曲,而且沒有交待任何理由。學生會讓班級自行選擇歌曲,是殺人放火,還是姦淫擄掠?為甚麼校方無故否決學生會的理性決定?是不是專制心態作祟,為控制而控制?

以上內容大抵勾劃出學校反人類普世價值的問題,下一篇,我們講學生的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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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留言

  1. lewisdada

    haha,學閥good term

  2. cirque魂

    為甚麼每個人出黎做嘢之前都要俾香港啲學閥打一輪屁股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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